广西: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评价管理方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评价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
《试行管理方法》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评价,是指通过采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地区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法概念务或者约概念务的行为信息,对其作出评价并推行差异化监管的活动。
依据《试行管理方法》,诚信评价内容包含基本信息、履职信息两部分。诚信评价分值使用百分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包含企业基本状况、造价咨询营业额信息,总分20分。企业基本状况是指企业名字、注册属地、营业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及数目等,满分为10分。造价咨询营业额信息是指企业完成的以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信息,包含项目名字、项目类别、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委托单位等,满分为10分。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信息,包含个人基本状况、造价咨询营业额信息,总分20分。个人基本状况是指名字、身份证号码、注册单位、社会保险缴纳状况、职称状况、执业资格,满分为10分。造价咨询营业额信息是指个人完成的以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信息,包含项目名字、项目类别、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委托单位等,满分为10分。履职信息:包含好信息、不好的信息,总分80分,其中初始分60分。好信息是加分项,最高加20分。因同一事情、行为获得不同部门多次通报表彰或表彰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好的信息是减分项,减完即止。因同一事情、行为被不同部门处罚的,按最高分值减分一次。诚信评价总分值=基本信息得分+履职信息初始分+好信息得分-不好的信息得分。
诚信评价分值≥90分的企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加大服务为主,优先考虑作为政策试点、项目扶持对象,降低监督检查频次;
诚信评价分值80≤得分<90分的企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适合降低监督检查频次;
诚信评价分值70≤得分<80分的企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推行平时监督检查频次;
诚信评价分值60≤得分<70分的企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橙色预警提示,适合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诚信评价分值<60分的企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红色预警提示,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必要时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据了解,评价信息计分期限实行动态管理。好信息加分有效期限为2年,自好信息认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不好的信息减分有效期以处罚规定的期限为准且高于3个月,自不好的信息认定作出之日起计算。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拓展动态核查的要紧依据,实行差异化监管,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自治区进步改革委、财政、审计等部门。